保山邊境管理支隊2022年口岸協管員
招聘公告
當前轄區內猴橋口岸、滇灘通道相繼開放,人、車流通給邊境管控、疫情防控帶來的壓力劇增,為全力維護好進出境查驗貨場秩序,確保口岸(通道)安全、有序運行。結合當前工作需要,保山邊境管理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口岸協管員,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人員數量
此次聘用人員崗位為口岸協管員,聘用人員將分配至猴橋、滇灘邊境派出所,協助從事口岸(通道)疫情期間跨境貨物運輸秩序維護和服務保障工作。
聘用數量:6名(猴橋所4名、滇灘所2名)。
聘用時間:10個月,口岸(通道)恢復貨物運輸后即可開展聘用。
二、招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遵守憲法及國家法律法規;思想政治素質好;守紀律,講規矩,品行端正、公道正派;作風踏實,吃苦耐勞,熱愛工作;
2.年齡范圍:18周歲至45周歲;
3.身體健康,形象良好,五官端正,舉止儀態大方得體,無生理缺陷、傳染性疾病和或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的疾病;
4.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5.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、說服能力和執行能力;
6.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,具有吃苦耐勞精神,服從組織安排;
7.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優先聘用條件
1.優先招聘烈士、因公犧牲軍人、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(死亡)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;
2.在同等條件下,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、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,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;
3.在同等條件下,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;
4.在同等條件下,學歷高者優先聘用;
5.在同等條件下,優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予聘用:
1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.曾被收容教養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;
3.被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;
4.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;
5.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;
6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7.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,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,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;
8.現役軍人或從事其他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9.與境外人員有姻親關系的;
10.國家法律、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;
11.其他不適合從事口岸協管員工作的。
三、工作職責
口岸協管員在邊境派出所的指導下,履行下列職責:
(一)協助宣傳移民管理法律法規、政策規定,增強人員、交通運輸工具進出境和出入口岸限定區域的管理意識。
(二)協助收集偷渡、走私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信息,并第一時間報告責任民警。
(三)協助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展駁貨場和生活物資接駁區封閉管理,參與人員、車輛、貨物進出的秩序維護。
(四)協助配合政府防疫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,對進出查驗貨場人員進行健康監測。
(五)協助邊境派出所開展巡邏警戒、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監護、信息采集、勤務保障等工作。
四、招聘程序
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、報名、資格審查、面試、政審、體檢、崗前培訓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進行,進行公平競爭,擇優聘用。
(一)報名
報名時間為:2022年1月19日至1月28日。
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。
報名地點:
隆陽、龍陵片區符合條件的可自行選擇到騰沖片區報名點進行報名。
報名點:騰沖邊境管理大隊(騰沖市華嚴路騰越派出所旁),聯系人丁警官,報名咨詢電話0875-2868307。
報名方式:本次招聘方式采取電話預約、本人現場報名(不允許代報),報考人員可提前與報名點電話預約,攜帶2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名。參加現場報名時,須攜帶1寸證件照片4張,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(需正反面復印)、戶口本(或戶籍證明)原件和復印件1份、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,優先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,現場填寫《報名登記表》1份、《政治審核表》1份、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(附表)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。
(二)資格審查
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如有弄虛作假、違背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,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。
(三)面試
報考人員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即進入面試,總分共計100分,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,由報名點在報名和資格審查期間一并實施。
(四)政審
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審,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,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招聘目的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、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。
(五)體檢
體能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,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。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。
(六)崗前培訓
招聘單位組織政審和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開展崗前培訓,培訓考核合格者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員。
(七)公示
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天。
(八)聘用
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,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人員,待問題核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,聘用合同期為10個月。合同期滿的,若聘用期間表現優異,且經聘用單位審核同意,可轉聘為邊境管理專職輔警。
五、薪酬待遇
聘用人員工資為每人每月4420元工資(含社會保險),采取按月支付方式,每月下旬匯入協管員個人銀行賬戶。工作休息時間根據職責任務和疫情防控要求,由猴橋鎮、滇灘鎮跨境運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。
六、注意事項
(一)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。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、偽造報考信息、填寫信息有誤、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,影響招聘的,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。
(二)招聘過程中,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,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,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,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。
(三)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。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,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。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,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。觸犯法律的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七、紀律監督
招聘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,違反招聘工作紀律,弄虛作假的,一經核實,嚴肅處理。
本公告由保山邊境管理支隊負責解釋,聯系電話:2868032。
監督單位:保山邊境管理支隊紀律檢查委員會。
此公告
保山邊境管理支隊
2022年1月19日